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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掌握货物原产地规则

2021-06-18 19:21

工贸部刚刚签发关于《越南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自由贸易协定》(UKVFTA)中货物原产地规则相关规定的第02/2021/TT-BCT号通知。具体,要享受UKVFTA带来的关税优惠,必须在进口之日起2年内向越南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证明不是英文,海关机构可能会要求翻译。

通知还指出,对于越南的出口批货的价值为6000欧元以下,任何出口商都能进行原产地自我认证。对于价值为6000欧元以上的批货,实行获得工贸部授权的机构和组织颁发原产地认证的机制。对于越南进口的批货价值为6000欧元以下任何出口商都能进行原产地自我认证。对于价值为6000欧元以上的,只有满足UKVFTA 规定的出口商才能对其进行原产地自我认证。

出口商通过打字、盖章或打印货物原产地声明的内容在发票、送货单或其他商业文件上进行原产地自我认证。第02/2021/TT-BCT号通知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生效。

(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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