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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020-02-26 17:16

根据卫生环境管理局的指导,平阳省卫生厅刚指导省内各卫生医疗单位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据此,卫生厅要求省内各卫生单位严格落实卫生部和资源环境部2015年12月31日联合颁发关于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第58/2015/ TTLT-BYT-BTNMT 号通知、卫生部2020年2月6日颁发关于引导管理医疗废物和处置因新冠肺炎死亡的病人尸体的第495/BYT-MT号公文以及其它相关文件。

各单位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存储、移交和处置的严格监督检查。严禁将经过使用和扔掉的医用口罩、个人防护用具收集、移交给没有危险医疗废物处置许可证的组织、个人。

卫生厅将检查和严格处理在对医疗废物,尤其是医用口罩和防护用具收集、存储和移交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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