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财政部2017年4月24日颁布的第710/QĐ-BTC号决定以及税务总局2017年4月26日颁布的第16464/TCT-KK号决定,关于以电子方式接收增值税退税申请资料和反馈解决结果,平阳省税务局向省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如下通知:
适用对象:纳税人按增值税法的规定设立增值税退税申请资料,退税领域:出口活动、税款满足退税条件的投资项目。
以电子方式退税的程序:纳税人根据平阳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电子退税》专栏(http:// cucthue.binhduong.gov.vn/ Mh_hoanthuedientu.aspx)的引导办理手续。退税事宜从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纳税人若对电子退税问题有何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duongdaynong.bdu@gdt.gov.vn)、纳税人支持及宣传科电话(0274. 822854 - 0274. 3834002)、税务申报会计科(0274. 3834003)、电脑科(0274. 3820294 或3825134)向税务机关反映。如果是由税务分局管理的企业,可以与分局直接联系。
税务局现发出此通知,以便属于上述退税对象的企业了解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