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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颁发关于在新情况下继续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的公文

2020-03-29 17:05

平阳省人民委员会2020年3月27日颁发关于在新情况下继续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的第1431/UBND-VX号公文。具体内容:在新冠肺炎疫情(Covid – 19)继续演变复杂的情况下,为了紧张严格落实政府总理2020年3月27日签发的第15/CT-TTg号指示所提出的指导意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行业部门经理、首长,各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对疫情防控工作深刻贯彻和高举责任旗帜;继续按中央政治局2020年3月21日颁发有关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的第172-TB/TW号结论主动开展各项防疫方案。

从省级到邑、街道级的部门、行业继续本着最大限度地防止、限制传染源,特别是来自外国的传染源,及早发现病毒感染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类、筛选和密切隔离;分区、消灭疫情;及时和有效调查等原则集中坚决和紧密防控疫情。

各乡、坊、镇党委和政府要发挥公安、军事、卫生医疗等力量的核心作用;加强掌握当地居民情况,及早发现隐瞒、不申报、故意虚假申报、不接受隔离观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等行为并依法严惩;以合理和有效形式加强向民众宣传、传播具体、切实信息,旨在鼓励民众、企业界发挥爱国精神和社会责任,共同参与防疫工作。

在接下来的2周内,各级政府领导暂停所有20人以上的人群聚集会议和活动;彻底停止集体宗教仪式;要是发生20人以上的人群聚集活动,此地方政府、机关单位领导将受到严惩;禁止在公司、学校、医院外边聚集10人以上;要求公众彼此间保持2米的社交距离;关闭按摩、健身房、瑜伽室、迪斯科舞厅、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电影院、餐馆等不必要的公共场所;暂时关闭省内所有美容、物理治疗基地。民众不得探访和将食物、饮料送到集中隔离区,给接受隔离人员接济;劝告民众在不必要时不离家出行。

各级、各部门行业要将上述内容宣传给各组织和民众,同时加强对这些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厉处理不执行、违反行为。省人民委员会交由省军事指挥部主持与卫生厅、劳动荣军社会厅、教育培训厅和各市县人民委员会配合紧张对一些基地进行考察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关于将这些基地征用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的参谋意见;同时确保所有的必要条件及时按规定合理和有效使用这些隔离区(在2020年3月3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卫生厅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配合紧张立即完成不同级别的防疫计划、方案。在此基础上对医疗设施、设备、物资、药物和人力等方面做好充足准备,以在疫情严重爆发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级别的适当、可行性防疫措施。

同时,卫生厅主持与财政厅和有关部门配合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关于接受集中隔离人员餐费津贴,集中隔离区、卫生医疗场所的饮食、卫生服务人员酬劳规定的参谋意见以呈省人民议会颁行有关决定。

省人民委员会交由公安厅主动与各有关单位配合查核掌握从疫区入境的人员,以采取合理的隔离管理措施;同时检查、控制和掌握各组织、个人在社交网络上流传的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谣言、虚假信息情况,以按规定严厉处理。

省人民委员会交由交通运输厅同省军事指挥部、公安厅、卫生厅和各有关单位配合主动安排交通工具,特别是安排省内公共交通工具符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同时做好准备以在必要时将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运送到集中隔离区;提醒有关组织和个人按卫生部的指导经常对车辆喷洒消毒、杀菌,以确保民众的身体健康。

在开展实施公文过程中若发生困难和阻碍,各单位、地方及时向卫生厅提出意见,以汇集和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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