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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级、各部门行业、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绝不能主观、忽视、失去警惕

2021-06-10 18:46

* 从疫区前来平阳的人员必须实施健康申报

平阳省人民委员会6月8日发出第2519/UBND-VX号公文,关于实施政府总理、副总理有关加强新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

该公文要求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各厅局、部门行业和团体、市县人民委员会实施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 6月4日下发的第150/TB-VPCP号通知、政府副总理武德儋的结论以及政府总理于6月5日发出的第789/CĐ-TTg号函电。

根据最近在全国和一些省市Covid-19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情况和我省疫情情况,省人委会主席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张开展一些内容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绝不能主观、忽视、失去警惕;继续加强向民众宣传具体、切实信息,宣传形式符合、有效果,让民众提高主动性和责任精神,旨在实施防疫措施保护自己和社区。

公文要求,从疫情爆发的省市前来平阳的干部、公职人员、工人、劳动者必须通过电子门户网站https://tokhaiyte.vn.vn 或适当的医疗申报应用程序实行健康申报;立即通知地方政府和卫生机关以进行医疗监测和采样检测。

公文还指出,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时要确保控制疫情传染源,但不能“断河禁市”,不造成拥堵或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实行医学隔离,但确保所规定的正确对象。此外,要主动加强向每个组织和个人宣传疫情防控信息的工作,要求人们严格遵守卫生部的“5K”原则,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

此外,要经常加强对相关规定遵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处理不执行规定或违规的人员。但是,也不能过度实施行政管理措施,限制与人民有关的必需活动,从而抑制当地的社会经济活动;同时,发挥社区防疫小组的作用,让这些小组真正有效运作,紧密监控人来人往,以及时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并通知职能机关以按规定严格处理。

省人委会主席交由交通运输厅同有关单位联合,指示个人和单位在运送服务于防疫工作和生产经营的物资和设备,工业区、企业、工厂的劳动者时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并严格处理不按规定申报或不诚实申报的人员。

省人委会主席交由卫生厅、省Covid-19防控指导委员会常委会监察、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上述内容。

(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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