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越南卫生部药品管理局的指导意见,平阳省卫生厅2月12日要求省内各直属单位、各药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公司和私立医疗单位紧张采取措施,确保提供足够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药品。
据此,卫生厅要求省综合医院按药品管理局的引导查核及设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药品清单;确保药品足够,避免发生缺药。
卫生厅还要求省内其他医疗单位随时储备药品和设立计划,确保在疫情蔓延程度达四级时可及时供应足够药品,满足疾病治疗需求。各承包商要供应足够所夺标的药品。
卫生厅要求各药品经营和进口商加强供应源和寻找代替药品(如有),以进口和供应药品管理局所提出的药品;确保在必要时为医疗单位提供充足的药品。
(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