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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光主席:继续推进民有民享民治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

2017-01-09 21:58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日前发表题为继续推进民有民享民治的越南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文章,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文章的主要内容。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

194592日在首都河内巴亭广场,胡志明主席宣读《独立宣言》,宣布成立东南亚首个人民民主国家——越南民主共和国,使越南民族迈进独立、自由纪元。从此,越南党和胡志明主席灵活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选择性地吸收人类有关法治国家的精髓,推进民有民享民治的法制国家建设。

目前,越南正处于工业化、现代化和融入国际社会加速迈进的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民有民享民治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是当前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 

陈大光强调,继续推进民有民享民治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方向,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把扩大民主与严明纪律相结合,将权利与责任义务紧密联系,推进民主体制化法律化,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民主等。

陈大光表示,须在立法、执法和捍卫法律尊严等三大领域上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统筹推进法律体系建设,关注提升公开透明度,确保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融入国际社会进程。各部法律须具有可行性、易懂性、有条性和明确性。

在通过法律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弘扬法律至上精神的同时,重视政治、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工作,将法律的力量与道德、文化和社会舆论的力量相结合。充分发挥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在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权益中的地位与作用,吸引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工作,坚决打击腐败浪费、官僚和其他消极现象。

与此同时,致力建设一支能受理涉外案件和解决国际争议的律师队伍,保护国家利益和机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正当和合法利益。

陈大光表示,全面统筹推进革新事业,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度过重重困难,民有民享民治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事业一定取得更大成就,从而推动国家迅速、可持续发展,实现民富、国强、民主、文明、公正,稳步迈进社会主义国家。

《来源: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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