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员:为限制停工、怠工发生做出贡献

2018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五

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劳资纠纷通常源自支付工资、劳动政策制度、社会保险等等。作为桥梁作用,调解员帮助雇员解决与雇主之间发生的争议,确保双方的谐和利益,有助于限制停工、怠工发生。

调解员接受顺安市员工的劳动争议解决申请书。

雇员与雇主间的桥梁

家住同塔的裴李V已离职近4个月了,但是Đ公司还没给他支付工资和进行社会保险簿结簿。尽管V先生曾多次联系请求解决利益问题,但是Đ公司仍然没有解决他的要求。V先生的生活因为没有工作而陷入困境。之后,V先生向顺安市劳动荣军社会处提出劳动争议解决请求。 

接受V先生的请求后,顺安市劳动荣军社会处调解员已进行了解请求内容,明确实际情况后邀请V先生和Đ公司代表前来参加调解。顺安市劳动荣军社会处和市劳动联合会调解员已听取双方的意见。从而,调解员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和该公司的劳动协议、规制来分析双方的正确和错误之处,建议各方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听取调解员的分析和V先生的正当愿望后,Đ 公司代表承诺将解决V先生的要求。

在谈到上述结果时,顺安市劳动荣军社会处专员、调解员阮俊青表示,这是雇员与雇主之间由于支付工资、政策制度、员工与管理者间的劳资关系、社会保险而产生的典型劳资纠纷之一。为了稳妥解决这些纠纷,调解员既有法律知识又有说服技巧。对上述情况,调解员必须依靠法律来分析情况。同时,调解员还要鼓励企业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调解工作才取得良好的效果,不让雇员和雇主的矛盾延长。

顺安市劳动联合会副主席范文德认为,为了成功调解劳动争议,除了灵活运用法律之外,调解员也必须是有信誉的。如果调解员是有信誉的人,那么雇员和雇主就会信任而坦白表达他们的愿望。这样,调解员就会详细知道劳动争议的起因,然后对其进行分析,以供双方了解,范先生分享化解劳动争议的关键

为限制停工、怠工发生做出贡献

除了解决个别劳动争议之外,调解员还在稳妥解决导致停工、怠工,影响着企业生产活动和地方秩序安全的集体劳动争议中起着重要作用。

顺安市劳动荣军社会处副处长范氏秋燕分享劳动争议解决经验:当企业发生停工、怠工时,我们与职能部门到企业了解情况以提出解决方案。在职能力量稳定情况之后,我们听取员工提出他们的不满问题和对企业提出的要求。如果员工对企业的要求不合理,我们要解释给他们懂。如果员工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我们就向雇主表达员工的要求。作为雇员与雇主的桥梁,我们与雇主找出雇主与雇员的共同声音,确保双方的正当及合法权益。然后,调解员要求雇主代表直接回答雇员提出的意见。如果雇员对雇主的回答不满意,我们将继续“搭桥”,以便雇主和雇员以最好的解决方案来解决政策纠纷。一旦雇员和雇主达成协议,我们要求雇主向雇员发出协议通知,以便所有雇员都能理解;同时,要求雇主给雇员支付在停工、怠工期间的工资,如果停工、怠工是合法的。

宜安市劳动荣军社会处调解员阮文何人为:“为了稳妥解决集体劳动争议,我们同基层工会和职能机关配合了解劳动者和企业的心声和愿望。然后,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说服双方,帮助双方了解问题,从而找出令双方觉得满意的最有效解决方案。与解决劳动争议的同时,我们还开展预防劳动争议和停工、怠工的措施。我们经常同基层工会联合掌握企业的活动情况,旨在及时提出情况处理计划。我们一直同各职能机关配合直接宣传法律,帮助雇员和雇主提高劳动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

* 为了提高劳动调解员的工作效果,为他们落实好解决劳动争议的任务创造便利条件,省人委会201678日颁行了第18/2016/QĐ-UBND号决定,关于劳动调解员的工作组织规章。据此,劳动调解员可以参加培训、提高调解能力等活动,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制度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外,该规章还规定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至今,在全省9个市县和2个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都有劳动调解员。这些调解员将配合、协助职能部门解决劳动争议、自发停工等情况。

(阮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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