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省缩短对投资项目的行政手续办理时间
2025 年 05 月 05 日星期一
(本报讯)平阳省人民委员会近日颁布关于协调办理、缩短对省内投资项目的行政手续办理时间的规章的第1170/QĐ-UBND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各机关之间的协调原则是确保按秩序和流程办理行政手续,简化程序,由“事前检查”转向“事后检查”,为投资者加快投资建设进度、尽早将投资资金注入经济体中创造便利条件。各机关、单位需主动缩短处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手续办理时间,力争将行政手续办理总时长比现行规定缩短30%至50%。受理行政手续的机关、单位按被交付的职能、任务和权限主动评审和处理行政手续;主动审查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改进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档案处理效率。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按要求提供充足、准确、及时的信息和材料,确保办理过程的一致性和联通性。机关、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以书面意见、审定会议等形式进行。
对于需要召开会议讨论的事项,主持机关可以依据会议记录办理相关行政手续。协调的机构和单位必须派出有专业能力、有权限的人员参加,提出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各机关、单位领导对其机关、单位代表在会议记录中所表达的意见负连带责任。
各机关需要紧急实施将行政手续办理总时长与现行规定缩短30%至50%的目标。
(记者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