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委、平阳省委和巴地-头顿省委常委会举行部署行政单位调整工作会议
(本报讯)5月14日下午,在巴地头顿省,胡志明市委常委会、平阳省委常委会和巴地头顿省委常委会联合举行会议,就三地的省级、乡级调整合并提案配合实施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并部署在未来期间若干重点任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委书记阮文年,越共中央委员、平阳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阮文利,越共中央委员、巴地头顿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范曰清主持会议。胡志明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委领导、常委会委员、各厅局、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胡志明市委常务副书记阮青毅汇报了胡志明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三地省级、乡级调整合并提案配合实施工作情况并部署未来若干重点任务。
据此,胡志明市已主持配合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紧急、积极、严格贯彻,同步实施精简政府机构、确保运行效力、效果,符合新形势下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主张。省委、市委常委会已领导和指导省委、市委组织部配合有关部门,参谋党委常委会召开多次会议,以将中央的主张深广开展到从省、市至基层的整个政治体系,提高认识,在政治体系和人民中形成共识。
目前,3个地方制定了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并提交党部委员会和常委会;征求人民意见,提交各省市人民议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即5月1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政府。关于乡级行政单位数量,合并后,胡志明市的乡级行政单位总数为168个(113个坊、54个乡和1个特区),与原来的441个乡级行政单位相比减少61.9%。根据该提案,政治和行政总部将设在胡志明市,并将在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增设两个机构,以便在合并后的初期稳定机构。然后,在实施过程中将研究并提出合适的方案。
关于省级人事方案准备(调整、合并时),三地同意制定报告,对三地干部队伍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45号指示、越共中央政治局第150号结论、中央组织部第31号引导文件制定胡志明市党部委员会、常委会、检查委员会人事(调整、合并后)方案。
在干部政策制度落实方面,目前,三省市都注重掌握干部、公务员、劳动者的心声、愿望工作,以按照中央的指示及时出台政策制度。
关于乡级行政单位名称,三省市同意为新的乡级行政单位命名确保新胡志明市范围内没有重叠的名称,以方便管理过程以及根据中央的指示使用行政、人口和土地数据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