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7日上午,顺安市公安处举办为全市房东和生产经营与住房结合的单位宣传消防救援法规定的活动。
根据《消防法》第5条和政府关于救援和消防队伍的第83号议定,报告员明确说明各机关、组织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精神。
通过宣传活动,顺安市公安专业队官兵对常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引导使用方法;按规定配备灭火设备,确保100%的参与对象了解常见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经营户和房东也被了解火灾和类似领域的某些类型事故的逃生技能,在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主动并确保安全。
(记者新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