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本报讯)经过政府第168/2024/NĐ-CP号议定实施10多天,进一步增强了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从而,全省交通秩序安全得到保障。然而,该法令实施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明显的变化
为落实第168号议定,从1月1日至10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力量加强协调,向全省人民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和第168号议定的新规定和内容,并组织巡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理。结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力量组织管控巡逻600次;参与官兵3720多人次;发现并对超过 5550 起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其中酒精浓度违规行为1610多起;在道路或车道的错误一侧行驶1335多起;不遵守信号灯110多起。职能力量对790起暂时没收驾驶执照和510起被扣分,罚款总额161亿越盾。
实施第168号议定至今,交通秩序安全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秩序更加稳定。在错误的车道上行驶、闯红灯、走人行道行驶的情况大幅减少,部分路线和地区几乎没有发生。在高峰时间,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都遵守红灯亮时停车。
修复交通基础设施
为继续提高当地交通秩序安全保障工作的效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建议施工单位加快13号国道升级扩建项目进度;建议省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安排美福-新文路线停车站,避免违反停车规定,造成交通拥堵情况。
此外,在有灯光信号、车辆密度较高的路口,职能力量将考查研究调整信号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摩托车红灯亮时可以右转”标志,让交通管理变得更方便。
增加“冷罚”
过去期间,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鼓励群众提供道路交通秩序安全违法行为相关信息和图像,以便职能力量核实处理,从而对不少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旨在在社会中威慑、教育和预防违反行为,动员各基层人民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交通文化。但近日有消息称,拍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的人并未向职能力量提供,而是主动联系违法者以“提出条件”,利用谋取私利。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副处长陈明俊中校肯定,上述行为被认为是违法行为,是被禁止的。这是一种并不新的手段和方式,但此前已被职能力量发现、调查和严格处理。接收人民群众提供的交通秩序安全违法行为相关信息和图像将被交通警察力量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交通警察力量进行核实,并通过违规者直接居住地派出所(乡、坊、镇)邀请直接处理,而职能力量无通过电话联系处理。
因此,人们需要提高警惕,避免被诈骗挪用资金。交通警察力量鼓励民众向派出所提供交通秩序安全违法行为的信息和图像,及时接收、核实并按规定处理,陈明俊中校强调。
从1月1日至10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力量组织管控巡逻600次;发现并对超过 5550 起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其中酒精浓度违规行为1610多起;在道路或车道的错误一侧行驶1335多起;不遵守信号灯110多起。职能力量对790起暂时没收驾驶执照和510起被扣分,罚款总额161亿越盾。 |
(记者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