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实施循环经济以创造新的发展动力
2025 年 02 月 17 日星期一
(本报讯)省人民委员会刚刚指示实施政府总理 2025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到 2035 年实施循环经济国家行动计划》的第 222/QĐ-TTg 号决定。
《到 2035 年实施循环经济国家行动计划》明确指出:优先实施循环经济,以创造新的增长动力,提高经济韧性和恢复能力,在发展中实现突破,推动增长模式创新,提高质量、效率和竞争力,创造新的增值链,确保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并为履行关于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承诺做出贡献。发挥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在应用循环经济中的主动性与创造力,消费者和居民的权益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政府在政策体制、管理和调控方面起着核心作用,以鼓励各经济成分、社区、机构和组织、个人按照国家参与调控的市场经济规律参与,并符合国际惯例、原则、标准。
(记者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