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组织运行管理规定

2024-12-06 20:10

(本报讯)根据省内务厅的数据,经过会运行和管理14多年,平阳省已决定成立了94个会、协会。其中,工贸厅正在管理10个行业协会,并且即将成立另一个行业协会。

协会充当连接企业的桥梁,支持会员企业促进生产及出口活动,寻找新市场,确保全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协会还充当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旨在反映生产及出口活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稳定、维持和发展生产经营活动。

据此,为了更好地管理,适合条件和实际应用,政府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了第126/2024/ND-CP号议定,规定协会组织、运行和管理条例,自2024年11月26日起生效。该议定共8章52条,其中与第45/2010/ND-CP号议定相比,新增以下新条款:

一、增加了10余条,条款规范全面,更加清晰易懂;

二、第10条第7款规定了会成立条件,是“有保证协会活动所需的资产”;

三、时间与旧规定相比缩短:关于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前30日召开大会。第 19 条第 4 款中规定,对于大会任期届满,大会召开30日前,报告原因以延期 12 个月等。

四、第二十三条规定,会的权利与旧规定相比增加了5项,在会活动中提出更多好处。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会的义务和责任,也增加了10项。

五、会的活动得到更详细的规定,如: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会所属组织,包括分支、办事处、分会等。第二十六条单独规定财务、资产和一些条款,每条规定了表扬、奖励、纪律、会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六、特别规定了党和国家分配任务的会的若干规定一章,其中包括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二条六条。同时,在“第七章、国家对会的管理”中规定了具体管理各行业的责任。

第 126/2024/ND-CP 号议定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起生效,并取代政府2010年4月21日第 45/2010/ND-CP 号议定、政府2012年4月13日第33/2012/ND-CP号议定,关于会组织、运行和管理。

青辛——工业管理系

分享
intNumViewTotal=93
Quay lên trê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