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亚太地区许多家政人员的工作条件尚未得到改善,甚至因为新冠疫情而变得更为糟糕。与区内他国相比,在家政人员受《劳动法》保护之后,越南家政人员的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尽管如此,越南仍需努力确保该法落到实处。这是国际劳工组织在6 月 15 日发布的报告中所提出的内容。
家政服务是工资水平最低的工作
题为“使家政人员的体面工作成为现实:亚太地区的进步和前景”的报告在《关于家庭工人体面劳动的公约》通过10年后发布。该报告指出,家政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和大量非正式员工现象对亚太地区家政人员的工作劳动产生巨大影响。
报告强调,亚太地区的大多数家政人员(约61.5%)没有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84.3% 的家政人员仍愿意做非正式会议。
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区域主管Chihoko Asada Miyakawa表示,要抓紧实现亚太地区家政服务工作的正规化。首先要将家政服务纳入《劳动法》,让这一对象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制度。
从《关于家庭工人体面劳动的公约》得以通过以来,菲律宾是批准该公约的首个亚太地区国家。
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目前亚太地区约有 3830 万名 15 岁以上的家政员工,其中78.4% 是女性。这同时也是雇用男性家政工人最多的地区,占全球男性家政人员比例的 46.1%。
报告也显示,该地区大多数家政员工不享受工作时间限制(71%)或者不享受周假(64%)等《劳动法》所规定的福利。该报告同时指出,家政人员,尤其是非正式家政人员往往是劳动力市场上薪酬最低的人群。
在遵守法律方面受到挑战
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越南 19% 的家政员工通过服务供应商获得工作;十年来输出的家政人员数量不断增加。
与从事其他工作的人群相比,家政人员在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经常面临事业危机。部分家政人员因被雇主要求减少工作时间而工资也随之而降。据统计,疫情中越南家政人员工资下降了26.2%。
疫情爆发后的实际表明,家政人员是劳动市场上的弱势群体。因此,制定法律法规来保护这一群体成为越来越紧迫的工作。
越南是为数不多的将家政人员纳入《劳动法》的亚太国家之一。 2019 年《劳动法》和政府第 145号议定明确规定,雇主必须与家政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必须满足议定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目前,越南是实施‘家政人员享受与其他行业劳动者一样的最低工资’政策的唯一东南亚国家。
ILO驻越首席代表李昌徽表示,把家政人员纳入《劳动法》是越南在该领域的重大进展。然而,如何加强对保护家政人员正当权益相关法律实施工作成为越南当前的巨大挑战。按计划,越南将在2026年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家庭工人体面劳动的公约》。(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