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7日上午,平阳海关局与VSIP工业园海关分局和越香工业区海关分局联合举行与省内企业对话会。正在这两个工业区投资生产经营的100多家企业代表出席活动。
企业代表在会上提出意见。
会上,平阳海关局向企业介绍、宣传2021年12月9日签发的第 111/2021/NĐCP号议定中关于商品标签和原产地的新规定。据此,对于作为零件的进口商品,如果商品上无法显示必须内容,则商品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必须显示第 111/2021/NĐCP号议定第一条第五款第二节规定的必须内容。
对于按第43/2017/NĐ-CP号议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打标并按第111/2021/NĐCP 号议定第一条第五款修改、补充的出口商品上的标签按进口国的法律规定打标。
平阳省海关局和各分局领导代表解答了企业有关标签和原产地的意见和疑问。平阳海关局接受企业有关标签、原产地、进出口商品、税收政策和海关手续等问题的意见,旨在及时解决困难和阻碍,为创造便利的经营环境,促进省内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做出贡献。
(记者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