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来源:越通社)11月26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贯彻落实国会关于胡志明市特殊发展机制和政策(试点)的第98号(98/2023/QH15,以下简称为《决议》)决议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据指导委员会介绍,《决议》规定了7个领域的44个机制和政策。 其中,仅适用胡志明市的政策27项,涵盖投资管理; 金融和国家预算; 城市、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 优先招商引资领域; 科技管理、创新; 市政府和守德市的组织机构等问题。
在会议上,胡志明市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尽早研究制定该市重大项目的机制和政策;国际金融中心、芹耶国际中转港、交通互联互通项目;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屋顶太阳能政策等。
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作总结发言时表示,胡志明市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该市正遇到政策上的瓶颈。因此,政治局、国会和政府制定了包括98号决议在内的消除政策瓶颈,推动胡志明市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决议。
范明政建议胡志明市与有关部门配合,有效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机制和政策,创造突破口,充分挖掘该市的潜力、优势和战略地位,推动胡志明市快速可持续发展。
范明政建议加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该市分级放权问题的处理时间,研究出台招商引资机制和政策。他说,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高水平的优惠政策,意在破除瓶颈,为胡志明市快速可持续发展开辟空间。
关于屋顶太阳能发电问题,范明政指示工贸部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范明政指示交通运输部与胡志明市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等协调,对芹耶国际中转港建设规划进行补充。
计划与投资部制定方案,提请政府总理审批决定在胡志明市建设地区和国际金融中心的事宜。
各部门支持胡志明市筹集资金实施城铁项目,推动实施胡志明市——中粮高速公路、胡志明市– 中良– 隆城– 油椰(Dầu Giây)等项目。
范明政同意试行胡志明市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在该市建设碳交易所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