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迎新风

2025 年 06 月 04 日星期三

(本报讯)在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签发了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简称为第68号决议)过程中,企业非常需要绿色信贷资金用于升级技术、转向绿色生产和实施环境友好项目。

关键的动力

平阳省可再生能源协会副主席阮庆全强调,第68号决议有望创造体制创新,旨在释放社会资源,提高招商引资中的透明度和效率。该决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致力于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产权和经营自由权利。这是私营企业在参与长期高风险的投资领域特别是能源领域时增强信心奠定了基础。

第68-NQ/TW号决议强调发展科技创新,并将其视为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的关键动力。在能源领域,这可以为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储能技术、分布式和小型电网及智能消费管理平台的应用创造条件。另一项值得关注的主张是第68-NQ/TW号决议鼓励信贷机构转变贷款方式,从依赖抵押品转向基于现金流进行评估。这对于能源领域的企业来说尤其有意义。

民营企业急需绿色信贷用于加速发展。图为:企业在能源展览会上参展。

阮庆全认为,为了第68-NQ/TW号决议尽快转化为具体结果,能源领域需要提升民营经济的内部能力。此外,需要绿色信贷用于投资技术改进,使私营企业不仅是‘后来者’,而是能够崛起成为越南能源转型中的核心力量。从而,绿色信贷资本将成为帮助越南能源领域更接近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公平能源转型的战略杠杆。

平阳省木材加工协会主席阮廉透露,木材行业的绿色转型不仅帮助企业遵守法规,还能创造获取国际资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企业需要迅速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改进技术以满足国际标准。

专家认为,绿色生产始终与技术转型、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人力资源需求息息相关。然而,不少越南企业在这一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国内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准备程度仍较低,因为技术转型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而不少企业却难以承担。此外,许多企业缺乏一支具备必要技能和技术的人力资源来有效开展转型;许多企业的生产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仍薄弱,影响了转型的实施能力等。这些对于企业获得绿色信贷资本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需要制定具体的规定

专家表示,《环境保护法》突破性地出台了关于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两项条款。信贷和债券法律文件也对这两项工具统一规定。因此,目前的法律框架相对完善。为了市场有效运行,需继续完善组织体系、相关方间政策及协调机制。企业需要主动与银行沟通自已的信贷需求和现状,明确需要开展的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绿色活动,才能获得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帮助企业获得优惠贷款,用于投资绿色产业。然而,平阳省纺织服装协会副主席潘黎艳奘认为,颁行一套绿色标准对于各经济部门和企业明确其获得绿色认证所需达到的标准至关重要。这套标准既是国家根据合理路线图出台政策的基础,也为企业提供指导,使其能够尽快制定战略、计划,为企业价值链做好不同绿色发展目标的准备(包括投入供应、生产、市场到绿色资本获取等)。此外,颁行一套包含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因素的绿色标准,将向国际社会承诺实现2050年碳排放归零的目标。

对于纺织服装企业来说,潘黎艳奘表示,企业需主动密切关注进口市场的规定,测量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主动开展向节约资源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向绿色管理和生产活动,主动评估转向绿色产品的机会。

亚行首席经济学家阮伯雄表示,未来一段时间,越南需要完善绿色信贷的法律框架,提升信贷机构的能力,并提高企业和民众的绿色信贷意识和参与度。信贷机构无法决定一个项目是否绿色,因此企业必须证明其生产是绿色的。此外,越南还需要继续吸引和利用国际绿色资本。

(记者小媚——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