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启动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52个省级单位和近万乡级单位
2025 年 03 月 27 日星期四

(来源:越通社)越南内务部近日向司法部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决议草案》,拟对全国52个省级行政单位和9996个乡级行政单位进行系统性重组。
草案明确采用越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六项核心标准,即自然地理面积;人口规模;历史传统与民族文化宗教因素;经济地理条件(含区位优势及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重要性和国防安全需求。
同时,该决议草案也明确指出,地理位置孤立、与周边行政单位交通连接困难的行政单位,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和国防安全的战略要地可免于调整。
不进行调整的11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河内市、顺化市、莱州省、奠边省、山萝省、谅山省、高平省、广宁省、清化省、乂安省及河静省。

其余 52 个地方行政单位需要进行调整,包括 4 个中央直辖市:胡志明市、海防市、岘港市和芹苴市,以及48 个省:河南、兴安、永福、北宁、太平、海阳、南定、宁平、北件、太原、富寿、北江、和平、宣光、老街、安沛、河江、宁顺、广治、富安、广平、广义、庆和、得农、西宁、平阳、平顺、平福、巴地头顿、槟椥、薄辽、永隆、后江、茶荣、前江、朔庄、同塔、安江、隆安、金瓯、广南、平定、多乐、同奈、嘉莱、崑嵩、林同及坚江。
在全国现有10035个乡级单位中,9996个将纳入调整范围。根据草案,调整后乡级单位总量将缩减70%-75%
草案同时明确行政区划调整须遵循以下原则:与政治体系机构精简改革相结合,提升运行效能;发挥地方潜力优势,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分级分权,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并增强其责任意识;优化公职人员队伍结构并提升其素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