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资源环境厅刚向正在省内一、二、三号美福、巴乌邦、二号越香、安西等工业区生产经营的400多家企业开展省内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该厅已向企业介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概念,省人委会于2016年8月5日颁行关于省内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第23/2016/QĐ-UBND号决定,省人委会于2017年12月13日颁行关于修改、补充与2016年8月5日第23/2016/QĐ-UBND号决定随附颁行的省内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第29/2017/QĐ-UBND号决定。
据计划,资源环境厅将继续向在平阳省工业区内外生产经营的企业开展省内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并遵守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