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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继续实施为特色果园支持政策

2017-02-14 16:52

省人民委员会刚提出颁布2017-2021年阶段平阳省有关保持和发展特色果园政策规定的决定。从而,我省将保持和发展在顺安市平任坊、兴定坊、安盛坊、安山乡种植的山竹、榴莲、木奶果属、兰撒果、小波罗蜜和新渊市白藤乡种植的柚子。这种支持计划将应用于新种植项目、深耕照顾果园项目,并为颗粒无收农民支持,支持咨询、指导技术及培训技术、参观。

具体,除支持种子100%、农用物资50%之外,新种植项目被支持500万越盾/公顷、照顾工作、渠道疏浚工作被支持500万越盾/公顷/年,颗粒无收的农民被支持6750万越盾以照顾果园、疏浚渠道以及农资70%。此外,该政策还向咨询干部支持基本工资的两倍,支持科学技术培训经费及参观典型模式经费的100%。规模从500平方米以上的果园被享受支持政策,时间为从2017年至20215年。

(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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