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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汀县清安乡提前达到典型新农村标准

2019-08-19 22:17

油汀县清安乡于2013年被公认为达到新农村标准,目前当地按照典型新农村标准完成了。结果,省审定委员会批准清安乡达到2019年典型新农村标准。

坚实基础

达到典型新农村标准时,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繁荣起来。2012年人均收入为2200万越盾,到2018年人均收入达5500万越盾,完成按照我省典型标准的收入标准。

同时,该乡大力投入基础设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以“国家与人民共同努力”为方针,自2014年到现在,该乡共升级改造水泥混凝土路19条,并安装照明,有助于改造农村交通公路。

清安乡人民与国家配合建设农村交通公路。

目前,全乡交通公路109公里,其中胡同34条,总长度8.38公里。同时,当地政府还动员人民献地、植物、人工与维修升级水泥混凝土的经费,确保当地居民的出行和货物运输。

2014 - 2018年期间,该乡共完工农村交通公路工程40个,总资金305.97亿越盾。

达到典型新农村标准

当选为试点实施达到典型新农村标准的乡时,当地近几年来继续推进宣传工作,让人民了解先进典型新农村建设的观点、目标和内容。同时,主动利用优惠政策提供的协助资金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该乡集中于提高党委、政府与社会政治组织的领导与指导,特别是领导者的先进典型新农村标准建设中的作用与责任。

清安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成功誉表示,被公认为新农村乡之后,乡党部、政府与人民继续努力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当地面貌。从而,将以乡人民委员会的决议、计划具体化分配任务给每名新农村管理部的成员。

结果,全乡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公路得到投资升级。关于经济领域,农业生产模式被扩展,社会秩序安全得到稳定等。经过5年不断巩固和改善新农村标准,目前清安乡农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全乡人民的生活日益完善,基础设施投资越来越完善,形成了绿色 – 清洁 - 美丽 - 明亮的景观。

得益于国家的投资关心、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与人民的努力为完成典型新农村标准做出贡献。

(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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