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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新闻公报(第十七号)

2020-11-17 16:50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表决通过关于胡志明市的城市政府组织的决议。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在国会大厦进入第二阶段会议的第十天议程。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所作的关于解答、接受、整理胡志明市城市政府组织的决议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此决议,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国会代表为428位,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8.8%;其中赞成、反对和弃权的国会代表分别为420位、5位和3位,分别占国会代表人数的87.14%、1.04%和0.62%。

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指引下,国会已对《陆路交通法(修正案)》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发表意见、参加辩论的国会代表分别为26位和4位。讨论结束后,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发言,澄清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在作总结讲话时指出,国会代表基本上对2008年《陆路交通法》的修改必要性表示赞成。在讨论过程当中,对本法草案存在的意见较多,因此,本次会议尚未表决通过。

下午,在国会常务副主席从氏放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阮翠英所作的关于解答、接收和整理艾滋病防治法若干问题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此法,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国会代表为440位,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1.29%;其中赞成的国会代表为440位占国会代表人数的91.29%。

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指引下,国会对《陆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法》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发表意见、参加辩论的国会代表分别为20位和3位。讨论结束后,公安部部长苏林作报告、解答并澄清国会代表关注的一些问题。国会副主席杜伯巳在作总结讲话时指出,基于会堂上和分组讨论的意见,国会常委会将指导有关部门作出全面总结,并询问国会代表对这两项法案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并向国会作报告。

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国会表决通过关于试点管理及使用国防安全专地与搞经济生产相结合的决议。其后,国会在会堂讨论《基层安全秩序保护力量法》。

下午,国会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环保法》(修正案)。其后,国会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关于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换届选举日期的决议,关于质询和解答质询的决议,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其后,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会上致闭幕词。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闭幕式由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国会电视频道进行现场直播。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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