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全省有789名医疗干部正在各卫生站工作,平均每站有8.7名医疗干部,其中:研究生水平的干部11人,医生77人;100% 卫生站有医生、女助生者或妇产医士;100% 街道有医务人员和医疗计划合作者。
据卫生厅介绍,全省有91之45个乡、坊、镇(占49.45%)达乡医疗国家标准;91之88个乡、坊、镇(96.7%)达传统医学先进标准;30之5 个乡达按政府总理2009年4月16日第491/QĐ-TTg号决定的新农村国家标准。平阳省医疗场所网络逐步得到建设、巩固和发展在全省,通过各级党和政府的分级管理。
《据:平阳报;记者:红顺》
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