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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颁发商品自由流通许可证

2010-02-22 00:00

政府总理刚刚签署关于颁发进出口商品自由流通许可证(CFS)的10/2010/QĐ-TTg 号决定。规定从2010年1月5日起生效。许可证由国家机关颁发,旨在使商品能够在出口市场上自由流通。此前,越南颁发许可证的有4个部门,包括卫生部、工贸部、科技部和农业部。为解决企业申请许可证中的困难,帮助企业接近出口市场,这次增加10个颁发许可证部门,即交通部、劳动社会荣军部、信息传媒部、教育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国家银行、资源环境部、建设部、国防部和公安部。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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