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会太阳能发电厂的太阳能电池系统。图自越通社
(来源:越通社)继南非和印度尼西亚之后,越南是第三个达成《建立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协议》(JETP)的国家。越南油气研究所(VPI)专家邓氏翠幸博士就在越南部署JETP时应考虑的相关问题,以便实现2016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目标,同时保证经济社会效率和确保能源安全符合越南的政策等内容接受了越通社记者的采访。
对于越南JETP中的主要内容,邓氏翠幸表示,根据2022年12月14日签署的JETP,至少155亿美元的援助资金(主要为优惠贷款,为期3至5年)将用于支持公正能源转型进程;助力越南到2030年(比原计划提前5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对于发电排放量的峰值,目前计划为在国际支持下到2035年达到2.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低于COP26之前的2.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改为提前5年(2030年),排放量的峰值不超过1.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对于煤电装机容量,当前计划为37吉瓦(GW) ,力争降至30.2 吉瓦(GW),制定减排路线图以逐步淘汰燃煤发电。另一方面,发展可再生能源枢纽(hubs),生产蓄电池和可再生能源设备、促进海上风电与海水养殖融合发展等;力争建立领先的可再生能源中心;同时也提及越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的应用潜力。
可再生能源占比从当前计划中的36%提升至2030年的至少47%等。
另一方面,完善法律框架,以加大越南引进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力度,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和公正能源转型,其中要考虑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巩固电网的措施。
对于推动越南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措施,邓氏翠幸指出,减少煤电的可行措施是促进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其需要巨额投资于输电网系统、系统调度技术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技术、能源储备技术、氢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
由于能源转型将促进很多新兴产业的发展,这些新领域几乎没有法律框架体系。因此,越南应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制定路线图,出台相关法律依据、政策和机制。
此外,应加强人力资源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在海上风电、太阳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氢能等领域的价值链中大力应用新技术。越南须争取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并加大对研发的投资力度。
邓氏翠幸强调,在JETP 的实施过程中,应仔细考虑创新融资模式的运作方式及其对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的作用等。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评估,越南的能源转型从现在到2050年所需资金可能高达每年600亿美元。JETP是越南迈出的一步,还需要很多其他的支持项目和国内外的一切资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