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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将促进越欧关系蓬勃发展

2012-07-01 00:00

越南外交部长范平明肯定:越南和欧盟正式签署《越南与欧盟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PCA)以取代双方于1995年签署的合作框架协定,这将为越南和欧盟合 作关系创造新的法理框架,也有助于扩大后续多年沿着“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全面且长期合作,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做出贡献”的方向发展的双边合作关系。

 越南外交部长范平明 6月28日,越南和欧盟正式签署《越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范平明部长就此事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此事件标志着越南和欧盟关系所出现的重要质变,越欧关系从欧盟主要协助越南发展经济、扶贫工作和实现经济结构转变转为全面且深刻合作和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

《越 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不仅调整越欧双方在发展合作、经贸、教育培训、科技、农业、医疗、旅游等领域上的合作关系,而且涵盖了双方在地区和国际论坛上的 合作,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自然灾害、能源安全、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反恐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等全球性挑战。

越南与英国、德国、西班牙、荷兰、丹麦等欧盟5个成员国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越南与荷兰、丹麦在该两国拥有优势的领域上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范平明部长重申:签署《越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和正式启动《越欧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是在越欧关系在双边和多边层次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的新里程碑。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越南将在《越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将越欧关系提升至新台阶。双方将本着开放、合作及互相尊重的精神共同维持人权民主问题对话机制。

《越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打开了越南存在需求且欧盟拥有优势的众多新合作领域,其包括科学、工艺,特别是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农林业、能源、医疗、交通、都市规划、克服战争后果等领域。

目前,越南和欧盟已就:加强双方在地区和国际论坛上的合作;加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促使欧盟早日承认越南的市场经济地位;在教育培训、环境和气候变化、能源、遏制和减轻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合作等旨在早日展开《越欧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的一些内容达成了一致。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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