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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外长发表关于解决东海问题六点原则的声明

2012-07-21 00:00

第45届东盟外长会议主席、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贺南洪20日在金边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东盟外长达成的关于解决东海问题六点原则的声明。

  柬埔寨外交大臣贺南洪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东盟外长所达成的联合声明(图:越通社)贺南洪表示,根据东盟外长的磋商结果,东盟外交部长重申了东盟各成员国对解决东海问题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

2、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指针案文(2011)。

3、尽早完成制定《东海行为准则》(COC)。

4、充分遵守国际法原则,包括国际公认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5、有关各方继续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

6、在符合于国际法,包括国际公认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和平解决各种争端。

东盟外交部长决心加强东盟内部磋商,旨在推动落实上述原则,符合于1976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2008年《东盟宪章》。

东盟上述声明在7月13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结束的第45届东盟外长会议未能发表联合公报之后发布的。

据悉,东盟未能发表联合公报的原因在于东盟轮值主席国柬埔寨拒绝将菲律宾和越南在各场会议上提出有关东海问题的内容列入联合公报。

贺南洪表示,这是东盟外交部长在印尼外长马蒂对东盟一些国家进行外交斡旋后所达成的磋商结果。访问东盟各国期间,印尼外长马蒂分别会见了菲律宾、越南和柬埔寨等国的外交部长,旨在就此问题达成一致立场。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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