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namese |  English |  中文 |  Báo In

中国全国人大继续决定和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

2018-03-18 21:41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18日上午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分别决定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分别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克强总理进行宪法宣誓。

会上,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大会经投票表决,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许其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张又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各位代表还分别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杨晓渡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委员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中央委员张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了159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根据修改后的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上述由全国人大表决或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根据会议日程,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19日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分别表决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并于20日上午举行闭幕会。(完)

(来源:人民报网)

分享
Quay lên trê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