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备好各条件让人民健康、安全、节约地迎接2022年元旦和喜庆壬寅年春节,省委常委会颁行第14号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认真实施越共中央书记处2021年12月8日颁发关于组织喜庆2022壬寅年春节活动的第11- CT/TW号指示;同时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落实一些重心任务。
防控疫情和确保社会民生
省委常委会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集中和尽力而为实施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决不能持主观态度、掉以轻心、疏忽大意;提高首长的责任,随时应对所有情况;坚决指导实施同步的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Covid-19疫情的措施,以确保一边有效防控疫情一边恢复生产,力争以最高水平完成既定的目标和指标;安排干部、人员在春节期间值班,及时处理和有效解决所有发生的工作和情况;严格实施春节假期信息和报告制度;最大限度限制人群聚集活动,以确保疫情防控要求。
省红十字会接收企业向关照贫困者工作捐赠的资金。
各单位、地方发扬民族的大团结、相亲相爱传统,落实好社会民生保障政策,关照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关心和照顾优抚政策家庭,处境困难者,受疫情影响者,正在工业区、产业集群工作的工人、劳动者。
尤其是,关照、慰问父母因疫情而死亡的儿童,确保家家户户都过上春节;春节期间看望慰问伤残军人、烈士家庭、革命有功家庭、老革命干部、越南英雄母亲,典型文艺界人士、知识界人士、各宗教神职人员,武装力量单位,抗击疫情一线力量,春节期间从事任务的力量,尤其是在困难地区、隔离区、集中治疗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从事工作的力量。
确保食品安全、秩序治安
根据省委常委会的指示,在春节之前、之中和之后,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越共第十一届中央书记处的第41-CT/TW号指示精神和关于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指导做好节日、庙会管理和组织工作;确保欢度春节、庙会、纪念平阳省 25 年发展的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切实、安全,节约进行,适合民族的文明生活方式和民族的良好文化传统,在全省各阶层人民中营造欢乐、兴奋的氛围。
另一方面,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检查、防止和严厉处理在春节期间组织庙会、文化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领导人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组织庆祝2022年虎年的放烟花活动,确保节约、安全,不使用国家财政预算。
该指示还要求不组织对上级和各级领导的走访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各级领导赠送春节礼物;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得违规使用国家预算、车辆和公共财产进行节庆娱乐活动。严格实施越共第十二届委员会2018年10月25日颁发关于党员干部树立榜样之责任的第08-QĐ/TW号规定以及越共第十三届委员会2021年10月25日颁发关于党员不能做之事的第37-QĐ/TW号规定。
与此同时,各地方、单位要紧密检查监督,确保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市场预测和管理工作,确保物价稳定以及商品和服务供需平衡;及时发现并严厉处理一切商业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商品价格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主动制定确保有足够交通工具来在春节期间运输货物和服务于人员安全出行的计划。
同时,各地方、机关、单位注重国防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保障工作;主动预防,及早发现,制定防止和有效处理复杂情况的方案,避免陷入被动状态;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和社会弊端工作;严格处理违反行为,特别是与Covid-19疫情防控有关的违反行为;保护我省的目标,重点工程,政治、对外、文化 - 社会活动的绝对安全;加强巡查、管控,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防火灾爆炸;严格实施鞭炮、炸药管理和使用规定。
实施省委常委会的第14号指示,省内各市县委已及时颁行指示和计划,旨在落实好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富教县委书记阮氏美恒表示,县委已颁行第12号指示,要求县内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认真实施越共中央书记处第11号指示和省委常委会关于组织喜庆2022壬寅年春节活动的第14号指示。
顺安市委书记黄氏青方表示,市委已指导各有关单位和组织落实好省委常委会第14号指示的内容,尤其是春节期间社会民生保障政策。在油汀县,县委常务副书记黄文民也签发了第15号指示,以展开落实省委第14号指示的内容。
(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