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人民警察总局透露,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有全国16个地方对人民发放新版身份证,包括:河内、永福、兴安、海阳、河南、南定、宁平、太平、海防、广宁、清化、胡志明市、芹苴、西宁、广平和巴地-头顿。此外,其余地方仍进行正常新放、换发旧版身份证。
据公安部关于新版身份证样本的第61/2015号通知,14周岁以上的公民可办理新发、换发、补发新版身份证。据财政部关于规定新版身份证办理规费的第170/2015号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14周岁以上的人办理新版身份证新发手续时不要缴费。政府对25周岁、40周岁和60周岁的人不收新版身份证换发费。公民办理新版身份证换发、补发时要缴纳换发费5万越盾/张,补发费7万/张。
(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