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办公厅刚下发文件,通报阮春福副总理关于加强电动摩托车管理的意见。
阮春福副总理要求财政部指导海关机关在有海关机关监控的一切口岸加强严格检查、监控电动摩托车进口活动(包括商业进口和非商业进口),旨在按规定收税;指导各地方的税务机关加强检查当地电动摩托车生産、组装和经营单位按税务和税务管理法律的规定执行发票、单据制度的情况。
国防部指导边防部队力量加强与各职能机关联合,紧密检查、监察、防止、及时发现在没有海关机关监控的地方走私电动摩托车的行为,以按法严格处理。
政府副总理要求工贸部指导市场管理机关加强对各地方的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检查摩托车的合法来源;严格处理没有按规定的发票和单据的单位。
公安部指导加强检查和处理违反道路交通法的电动摩托车驾驶行为(不戴安全帽),同时提醒、宣传、动员人民登记电动摩托车;指导检查、调查、严格处理非法生産、经营、进口电动摩托车的组织和个人。从2016年7月1日起,严格处理未登记的电动摩托车驾驶行爲。
副总理还要求交通运输部指导交通运输厅加强对电动摩托车登记情况的监控;与公安部、通信传媒部、各市县人民委员会联合宣传、传播、提高人民的电动摩托车管理和使用规定遵守意识。
通信传媒部与教育培训部指导加强向人民、学生、大学生宣传守法意识和参加交通前登记电动摩托车的必需;呼吁各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经营户严格执行发票、单据、税务申报和缴纳规定。
各地方人民委员会指导职能力量检查、监控电动摩托车生産、经营活动;推动宣传工作,动员人民执行法律规定和政府总理关于电动摩托车登记的指导。
(香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