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保安全后才进行生产作业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刚签发关于2021年9月15日后在“新常态”下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第4656/UBNDVX号文件。据此,各厅局、部门行业和市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在每个乡的“绿区”范围内放宽社会隔离措施,同时对“黄区”、“红区”,在“绿区”和“黄区”内存在的“红点”继续实施社交距离措施或加强社交距离措施。
据此,放宽社会隔离措施基于以下精神和原则:主动准备应对疫情的方案,并按照政府总理的第15和16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措施,根据每个地方的疫情实际情况以“更高”的程度“更早”而不是“更慢”地处理情况。
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安全后才进行生产作业,生产时必须确保安全”原则。各“红区”地方继续严格执行政府总理的第16号指示,确保“人住在哪里就呆在哪里”原则,不让“外紧内松”现象发生,确保控制住风险因素,不让疫情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
各“绿区”地方在放松社交距离措施时,要慎重、严密、循序渐进,不可疏忽、主观、失去警惕。对“红、橙、黄点、地区”的全部民众更快检测。到9月20日,“红、橙、黄点、地区”的地方必须降低风险程度。
各地方、单位继续紧急、强有力和同步实施各项措施来大幅减少“红区、黄区、红点、黄点”,“绿化”地盘,建立和牢牢守住“绿区”;经过一段时间实施社会隔离措施之后,按省人民委员会的计划在“新常态”下恢复经济社会活动。
包括土龙木市、槟吉市、巴乌邦县、富教县、油汀县、北新渊县的6个已公布“绿区”的地方实施省人民委员会于2021年9月10日签发的第4593/UBND-VX号公文以及交通运输厅颁行关于引导在省内出行的文件。
顺安市、宜安市和新渊市根据2021年5月31日第2686/QĐBCĐQG号决定确定、评价当地疫情发展实况和风险水平。县级指导委员会主动考虑并自行决定市县的内部出行问题。
(黄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