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期间,平阳省各级、各行业部门已按规定贯彻、落实第60/2013/NĐ-CP 号决定和第149/2018/NĐ- CP号决定 并取得了许多积极结果。
具体,大多数企业都体现对劳动者的责任,充分落实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收入按资格有所提高。劳动者有守法意识,落实好企业的规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活动,为构建企业内的和谐、稳定、进步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为了及时解决劳动者的阻碍和建议,目前,大多数企业都采取民主形式如:从组、队到各部门每日举行交班会议或每个周一上午开会以讨论生产经营有关问题或解答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疑问;通过企业的公告栏或广播系统提供信息;建设 建议箱。
此外,各家企业的基层工会一直关照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如:为劳动者提供餐费、房租金补贴,为员工举行参观旅游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
(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