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刚颁行第1896/ QĐ-BYT号决定,关于调整分配第二批阿斯利康(AstraZeneca)新冠疫苗共11万剂。据此,卫生部向军队分配3.5万剂,向44个省市疾病监控中心发放3万4350剂,其中向北部省市发放1万5450剂,中部 8200剂,西原地区3450剂,南部7250剂。
此外,卫生部还向5个省市补充分配10650剂新冠疫苗包括:安江省疾病监控中心2200剂,西宁省疾病监控中心2250剂,坚江省疾病监控中心2200剂,同塔疾病监控中心 2000剂,隆安省疾病监控中心2000剂。这些疫苗将用于向政府2021年2月26日颁发的第21/NQCP号决议所规定的优先接种人群接种(军队、公安力量以外)。
据卫生部的决定,将用于向公安力量接种的3万剂疫苗分配给62个省市疾病监控中心。省疾病监控中心向卫生厅报告并同省公安厅配合进行接收、保管疫苗,并向省公安力量接种疫苗。
此外,中央流行病学卫生院所属国家扩大接种项目、地区扩大接种项目接收疫苗并按照名单将疫苗提供给各地方、单位,旨在按规定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此前,4月1日卫生部接收了由“新冠疫苗实施计划”(COVAX Facility)提供的81.12万剂新冠疫苗。4月7日,卫生部决定分配第二批新冠疫苗。目前在全国63个省市中有49个省市已接收第二批疫苗。在未来卫生部将继续把疫苗分配给其余14个省市 。
(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