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6月21日颁行了关于落实2021-2025年平阳省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的第3047/KH-UBND号计划。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不断提高农村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确保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建设同步、现代的农村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适应气候变化;人民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维护和弘扬传统文化特色。
具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100%的乡份(41个乡中之41个)达到升级版新农村建设标准,24%的(41个乡中之10个)达到典型新农村建设标准,100%的县份达到升级版新农村建设标准。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质量;与 2020 年相比,收入至少增加 1.8 倍。完成对巴乌邦县试点实施“在县级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农村建设提案”,并将该提案扩大到省内其余地方,确保适合每个地方的实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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