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关于2023年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搜救工作的第08/CT-UBND号指示。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部门、行业、团体组织领导和各县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集中落实好一些重点工作;定期密切监测天气演变,及时告知群众主动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及时政府的信息和指示传播到各地方和群众,特别是居住在低洼地、江河沿、水库下游群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省自然灾害防治和搜救指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协调各部门、地方开展有关内容和工作;同时有责任检查督促本指示的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困难和障碍,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和及时指导。
(记者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