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在疫情期间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管理,限制Covid-19疫情在省内传播,8月20日,平阳省工贸厅向配送公司、超市、方便店、必需品供应单位发出关于配送人员名单确认流程的第1904/SCT-QLTM号文件。
据此,工贸厅建议通过应用技术连接客户的两轮摩托车货运服务供应商以及超市、方便店、必需品供应企业、邮局、Viettel Post等雇用必需品配送人员的单位严格实施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8月1日签发的第3635/UBND-KT号公文,同时将单位的配送人员名单发送给工贸厅确认。
申请确认配送人员名单的资料包括:申请书,由计划投资厅发放的营业登记证书,总部不设在平阳的企业的分支机构营业登记证书,配送人员名单(确保配送人员数量比本省实施政府总理第 16 号指示之前的人员数量减少 30%)。
为避免假冒资料和证书,工贸厅建议各单位按照所提供的表格预印本单位配送人员确认书表格。其中,配送人员确认书须经本单位认证,签字盖章证明;在每张确认书上贴上配送人员的 3x4 厘米图片。
该文件取代工贸厅于2021年8月2日签发关于从2021年8月19日起配送人员名单确认流程的第1746/SCT-QLTM号公文。按照第1746/SCT-QLTM号公文发放的确认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目前,工贸厅正与平阳VNPT公司协调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有关向必需品供应商配送人员发放二维码的流程的参谋意见。在完善该流程后,工贸厅将提供有关如何向配送人员发放二维码的说明。请各单位联系工贸厅以办理二维码发放手续。
(小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