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平阳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主持召开在线会议,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3月30日第767/QD-UBND号决定(简称第 767 号决定),要求各地加快对交通、安全秩序进行监控管理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的摄像头系统的计划实施进度。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在会议上发言。
实施第767号决定,省通信传媒厅与各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考察越过槟吉市的13号国道,从而同意选择3个复杂交通路口试点实施安装监控摄像头。其中,一家企业将对设备和安装工作提供全额费用资助。省通信传媒厅负责将3个地点的摄像头数据连接并共享到槟吉市交通、安全秩序监控管理中心以及有关单位。
省公安厅参谋省人民委员会成立指导委员会和工作小组,以有效执行第767号决定;同时征求有关机构、单位的意见,报告省人民委员会颁行在全省投资安装摄像头以监控火灾、秩序安全和交通安全的项目实施计划。目前,全省已有4个地方颁行实施第767号决定的计划。
会议结束时,武文明先生强调,贯彻落实第767号决定是省人民委员会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秩序安全和交通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的一贯方针。因此,各地与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第767号决定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注意选择快速、高效、同步的投资安装摄像头系统方式,确保所有路口和关键区域都安装摄像头系统。省公安厅和各地方统一路线、地区进行安装,避免重叠等等。
(阮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