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namese |  English |  中文 |  Báo In

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和出行的条件

2021-10-04 16:58

* 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在六个月内不必要接受检测

卫生厅刚颁行关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运营条件和在省内通行条件的文件。

具体,实施“三个就地“、“一路两地”模式和“三个绿色”模式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运营如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在其场所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的应对方案。在生产之前,对劳动者进行至少两次检测筛查(在生产前三天进行第一次,在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第二次)。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除了严格遵守卫生部的5K原则以外,每周对员工进行两次检测。特别是,油汀、富教、巴乌邦、北新渊县的企业可以每两周对至少 20% 的员工进行一次检测。

为生产经营场所直接提供服务的单位如:配送膳食、食品、原材料,提供保卫、卫生清洁服务,必须每两周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检测。个体经营户在社区Covid组或流动医疗站的监察下,每周对所有劳动者进行两次检测。

停止实施“三个就地”生产方案的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快速抗原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员工可返回居住地。 实施“一路两地”模式和“三个绿色”模式的企业在员工返回居住地前无需对他们进行检测。鼓励对由3-5个单个样本合并的样本进行快速检测,以节省成本;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在六个月内不必要接受检测,如果有的话,只是鼓励,而不是强制的。

已接种两针新冠疫苗,或接种第一针疫苗14天以上,或已通过 Covid-19 治愈出院并完成居家监测健康14天期间的人群可在省内通行。已接种两针新冠疫苗或已治愈出院并完成居家监测健康14天期间的人群可从一区(宜安市、顺安市、新渊市)去二区(土龙木市、槟吉市)、三区(油汀县、富教县、巴乌邦县和北新渊县)。已接种两针新冠疫苗,或接种第一针疫苗14天以上,或已通过 Covid-19 治愈出院并完成居家监测健康14天期间的人群可在二区和三区通行。通行条件是持有在72个小时内有效的阴性检测结果证。

未接种过疫苗的人群、高危人群(65岁以上和12岁以下人群、肥胖人群、有基础性疾病人群)非必要时应限制外出;只在急救、转诊、自然灾害、灾难等紧急情况下外出。

本文件取代此前卫生厅发放的关于公司、企业参与生产条件和人员通行条件的文件。

(黄玲)

分享
intNumViewTotal=312
Quay lên trê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