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荣军与社会厅11月11日上午称,我省按照政府总理的第68号决议、省人民议会的第04号决议和省人民委员会的第12号决定向391万7534人提供援助金共28621.86亿越盾。其中,按照第68号决议援助113万6823人,援助金总额为17526.33亿越盾。按照第04号决议援助 140万4011人,援助金总额 为4212.03亿越盾。按照第12号决定援助137万6700人,援助金总额为6883.5亿越盾。
对于降低工伤、职业病保险费率的政策和暂停向退休基金和抚恤救助基金供款的政策,被降低缴费的单位为14408个,员工102万9122人,降低的金额为5552.15亿越盾。
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副厅长阮玉恒表示,目前该厅正与各地方和企业联合核查按照政府总理第68号决议接受援助的劳动者档案,包括:因第四波疫情影响而暂缓履行劳动契约、休无薪假、停止工作、被终止劳动契约或不足够条件享受失业补助的劳动者。对于无签订劳动契约的失业者(自由劳动者)和其他特殊对象,我省已援助480055人,援助金总额为 7200.82亿越盾。
(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