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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VIETFOOD香肠含禁用物质的信息:低于允许值和对使用人安全

2016-05-13 22:22

日前发生位于平阳槟吉市安西乡搂瓯邑的越食品加工和经营公司(Vietfood)的产品被河内市市场管理分局暂时没收和作行政违反记录因为其产品不符合技术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的事宜。关于此问题,平阳省市场管理分局副局长阮成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Vietfood公司因受其香肠产品含禁用物质

的信息的影响而要停止生产活动。

接收有关该事宜的信息后,平阳省检查团(由省农林水产质量管理分局、市场管理分局、食品卫生安全分局组成)对Vietfood公司进行检查,抽取四份香肠样本和送去检测。

目前未有检测结果,但是可以初步结论,该公司有充足的法律档案和满足食品安全条件的档案,按现行规定实现各食品生产条件,食品原料来源合法。

阮成名表示,目前市场上有一些种国内、外国香肠在其标识上标注使用251亚硝酸钠的内容,并有由食品卫生安全局发放的质量公布确认书编号。同时,251亚硝酸钠处于卫生部允许在食品工业中可使用的附加剂目录。据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ODEX)的标准,最多含量为300mg/kg

这样,河内市市场管理分局的检验结果显示,Vietfood公司的香肠产品含有含量从55mg/kg100mg/kg251亚硝酸钠,低于允许值,但是一些大众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台)连续登载不正确信息。这些信息不仅会使越食品加工和经营公司遇到很大困难,而且还可以影响到香肠行业。

阮成名还说,关于食品附加剂管理的法律规定目前不太清楚。因此,虽然企业按照职能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内所提出的标准生产,含量低于越南乃至国际的允许值,但是仍被处罚。世界上,许多国家仍把亚硝酸钠作为食品附加剂,确保对消费者安全的含量。

阮先生认为,该问题不仅是Vietfood的问题,而且还涉及香肠生产行业和肉类食品加工业。此外,应该早日有各信誉专家对该领域的意见,以避免误传信息,使消费者担心并影响到我国经济。

(青红—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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