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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张晋创对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工作指导

2011-09-01 00:00

8月30日,国家主席兼中央司法改革指委会主任张晋创对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工作指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法院的各位领导同志及中央司法改革指委会常委会委员向张晋创汇报了法院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司法部门在落实关于司法改革的49号决议的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

张晋创称,司法部门所取得的改革结果相较于关于司法改革的49号决议和建设法治国家所提出的要求有着一定的差距。必须制定出党十一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计划,并从中说明司法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强调改革所存在的不足与缺陷。

 国家主席张晋创与最高法院干部亲切交谈 张晋创建议,司法部门应继续加大本部门的干部规划、培训力度,提高司法干部水平,尤其要将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相结合,以提高法官队伍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落实好胡志明主席“奉公守法”、“大公无私”的教诲。建设真正廉洁稳健的司法机关,确保公道正义和保障人民权利。

张晋创称,党和国家将为司法机关、尤其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创造便利条件 ,落实好党和国家及人民所赋予的任务。张晋创坚信,在司法干部的不懈努力下,法院部门将呈现积极转变,并在接下来的时间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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