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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银行平阳分行副行长阮富强∶将加强做好省内各家银行的外汇检查工作

2011-03-02 00:00

为加强平阳省市场上的外汇管理和检查工作,在未来期间内,国家银行平阳分行与省内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做好平阳省市场上的外汇收购和兑换的工作。从而严格处理哪一个信用组织和各单位违规经营外汇和黄金行为。从而确保省内市场上外汇交易的稳定性。

 

目前尚内市场上外汇兑换情况的演变十分复查

  为进一步了解此问题,本报记者对国家银行平阳分行副行长阮富强进行了采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过去期间在市场上外汇交易的实际情况?

阮副行长∶过去期间,因为美元挂牌汇价和自由市场美元汇价的交易之差太高(1.900盾),所以省内各家出口企业不想把美元卖给各家银行或者只卖一个小部分。美元供不应求现象发生导致市场上的外汇比价巨大的变动。另有一个原因是目前有一些信用组织想留住传统客户,所以收购美元的价格比美元挂牌价格高。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外汇兑换情况不稳定。在此情况下,国家银行于2011年2月11日颁发了关于调整银行同业拆息的第3号决定。根据此决定将提高每块美元的交易价值为1万8544越盾。旨在稳定市场上外汇交易的稳定性,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宏观经济、确保社会民生等。

记者∶请您谈一谈在未来期间的平阳省市场外汇交易的检查计划?

阮副行长∶在此情况下,越南国家行长和平阳省人委会领导要求,在未来期间内,国家银行平阳分行将与省公安厅、省税务局和省市场管理部门配合,对省内各家银行、各信用组织单位、各家黄金经营店进行外汇收购和出售的工作。同时,检查团将严格处理哪一个单位违规经营外汇和黄金行为,旨在确保市场上外汇交易的稳定性。从而使我省社会经济继续得到稳定地向前发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对于违规经营外汇和黄金行为的罚款规定?

阮副行长∶第一、根据国家政府总理所颁发的第202/2008/NQ-CP号决议,对于还没申请营业证书的各家代理而收购或出售外汇和黄金。如果检查团发现将被罚款从4500万越盾至7000万越盾。

第二、根据国家政府总理所颁发的第107/2008/NQ-CP号决议,对于各家单位还没申请营业证书,而落实经营收购、出售外币或者开展服务业所得到的外币折扣。如果检查团发现将被罚款从2000万越盾至3000万越盾。

第三、根据国家政府总理所颁发的第202/2004/NQ-CP号决议,对于各家单位在开展经营收购或出售外币而违法行为。检查团将按照上述的决议来进行处罚。

《据∶平阳报;记者∶清红》

编译∶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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