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宜安市人委会为各部门干部、公职人员、武装力量和全市各坊的领导举办2013年《宪法》展开会议。
会上,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阮长日凤向与会代表介绍1992年《宪法》修正需要;宪法的修正目的、要求、过程和范围;2013年《宪法》的基本内容。2013年《宪法》共有11章,包括120条,比1992年《宪法》减少1章和27条。2013年《宪法》在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得以通过,在内容和立宪技术上有许多新颖之处,深刻体现同步和全面的国家革新事业,更加明显和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越南国家和制度民主和进步的本质;介绍关于建设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会议结束后,每名干部公职、各部门领导、各坊领导和各街道祖国阵线工作委员会将自己研究《宪法》的基本内容,并在当地展开,确保2013年《宪法》广泛宣传到人民群众中。
《据:平阳报;记者:维会》
编译:雪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