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9日下午,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阮氏草原主持召开将在2022年底会议提交省人民议会通过的有关文化—社会领域的决议草案审查会议。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长日凤与各厅局、部门领导代表出席。
会上,文化—社会事务委员会已审查通过4项决议草案的内容包括:修订和补充 与2019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第26/2019/NQ-HĐND号决议随附颁行的平阳省文化和体育领域财政支出支持制度和支出定额规定的若干条款;针对省内一些对象的自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定额支持政策;补充关于平阳省教育培训领域考试和竞赛组织内容和支出定额规定的第 01/2022/NQ-HĐND号决议;省内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学费规定。
对于有关学费规定的决议,文化和社会事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拟议的学费高于2021-2022学年的学费,影响民众的生活。因此,省级预算将弥补第 81/2021/ND-CP 号议定规定的学费与学生按2021-2022学年规定的学费必须支付的实际学费之间的差额。从而,为减轻因学费增加的影响而给人们带来的负担做出贡献。
(记者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