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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有关第148号议定的新点

2021-01-29 21:17

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开展政府于2020年12月18日颁布关于修订、补充有关《土地法》实施细则的一些议定的第148/2020/NĐ-CP号议定(简称第148号议定)。据此,省资源与环境厅组织宣传部署第148号议定,旨在让地方土地管理干部掌握、了解和正确采取法律规定。同时,与各厅局、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参谋省人民委员会调整、补充、替代或新颁行符合第148号议定的地方土地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同步实现。

省建设厅参谋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开展投资项目之前,出售或出售与租赁结合房屋建设项目以地块细分出售形式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省司法厅、平阳省广播电视台、平阳日报、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以及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和各有关部门以许多形式经常实现宣传、传播和教育土地法知识,让人民群众充足了解土地管理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自愿遵守土地法的规定。省司法厅与各有关部门和机构配合,组织审定当地法律文件等。

(江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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