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26日下午,计划与投资部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朱氏荣率中央计划与投资部代表团对平阳省2012年合作社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工作,并对该省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图)。
据计划与投资厅称,自2012年《合作社法》出台以来,全省合作社发展发生了积极变化。省人民委员会指导省合作社联盟积极宣传2012年《合作社法》及其附属法律文件、集体经济和合作社有关的支持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合作组222家,成员总数2062人,营运资金479.75亿越盾;根据2012年合作社法运营的合作社有231家,社员47628人,注册资本为超8650亿越盾。2023年前六个月,合作社社员的人均收入为650万至700万越盾/月,人民信用基金成员的平均收入为1500万越盾/人/月等。
会上,省职能部门代表向代表团提出并建议多项内容,如:2023年合作社法(修正案)自2024年1月7日起生效,建议政府尽快发布指导性法令;有关部门下发指导实施通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计划与投资部需就合作社分类和评估指南达成一致等。
代表团代表记录了意见和建议,并尽快提交主管部门审议解决。
(记者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