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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紧急措施

2016-11-03 09:53

政府总理阮春福刚颁布了有关一些对于环境保护的任务和紧急措施第25/ CT-TTg号指示,其中强调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承担全部当地环境情况责任。

指示指出,投资吸引要保障环保的要求,不得投资于采用过时技术能造成高污染的生产类型,并投资者、批准生产技术的机关、批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机关要承担项目的环境问题责任。各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承担全部当地环境情况责任。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检查、指导、监督及督促各部门、当地政府的环保法执行。

政府总理指导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持、与司法部、各有关部门联合合成建议修订保护环境相关规定,包括环境、自然资源、税收、预算、投资、建设、科技、能源等法律,确保统一、同步,能够满足环保的要求,2017年全面完成。政府总理指导各部门、当地政府集中审查、颁布或者建议修正和补充环保的规定,具体不批准投资采用过时技术的项目,对废水流量为200立方米/日以上的企业进行监察检查,进行审查评价环境影响、各大项目、高风险造成环境污染项目的环保措施,审查和改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审定、批准工作,2017年要全面完成。

政府总理也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应与中央直辖各省市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总检查、评估、分类废物来源,建立废源的国家数据库系统,2018年要全面完成。政府总理要求,中央直辖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集中彻底处理、搬迁污染工厂,迁入工业区,要求各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区、工业集群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迫使排放流量多的对象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并直接送数据下当地自然资源与环境厅。

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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