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
在纪念胡志明主席诞辰131周年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发表了重要署名文章《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和越南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
该文深刻而充满热情地分析了社会主义和在新形势下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其中之一就是不断发扬民主,在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之间的联盟基础上建立真正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越南共产党明确,为了走向社会主义,在实施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先进的、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实行全民族大团结,建设廉洁强大的党,牢牢保障国防和国家安全,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等任务的同时,我们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书记同志署名文章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继续肯定和彰显党的领导过程中在路线上的一贯和坚定:想走向社会主义,就务必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凭着科学的思维和历史的、客观的眼光,阮富仲总书记坦率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资产阶级法治国家之间不同的本质。他也明确指出,越南共产党吸收了历史上关于法治国家的积极、进步、科学价值,同时贯彻了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关于新型国家、法律的观点,我们合理运用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实践。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那是尊重、践行和保护人权,一切为了人们的幸福,确保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实行民主与严明纪律规矩紧密结合的国家。
实行民主,在现实中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民主和当家作主的权利,不仅对于我们正着力建成法治国家的国家,对于提升和扩大执政党在社会上的威望和影响力都是有着至关重要意义的问题,而且还是越南革新事业、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另一方面,发扬民主和保障人民的当家作主权利,还体现了我们制度的优越本质,是评价国家在现实中的组织与活动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性质的衡量标准。因此,发扬民主、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权利,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活动中一以贯之的方向和目标。
我们认识到,阮富仲总书记的署名文章既有深刻的理论性、强大的说服力,又是催促着全党、全民、全军努力奋斗,在越南走向社会主义的征程上继续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召。(完)
(来源:人民报网)